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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宝良(1963- ),男,浙江绍兴人,哲学博士。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专门史学科),兼任北京大学明清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明史学会理事、中国社会史学会理事。著有《中国的社与会》《明代社会生活史》《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等专著10余部,并在中国大陆《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台北《汉学研究》《中国文哲研究通讯》、香港《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明清史集刊》等海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第105-118页。 如需引用,请查阅原文。

【摘 要】镖局故事因道光以降说部演义小说及近现代武侠小说的流行而为普通大众所熟知,然镖局起源则众说纷纭。“标兵”指明代军事将领或地方文武统帅亲自率领的中军,既有护卫统帅之责,后又被广泛用于护卫军饷。镖局是明清两代通行于北方的一种职业护卫组织,职责在于负责保障远行商旅的安全。镖局源头有二:一是起源于至松江府贩卖标布的“标客”与“标行”,时间大约为明万历末年至崇祯初年;二是起源于明代的“标兵”,时间早则在明嘉靖以后,晚则在明隆庆、万历时期。至清代,镖局遂达臻全盛。

【关键词】标兵;镖局;起源;标客;镖客;侠客;武侠小说

镖局与镖师走镖之规矩,乃至镖行内特有之行话,诸如此类镖局故事,无不因清道光以降说部演义小说及近现代武侠小说的流行而为普通大众所熟知。最为著名的说部演义如《施公案》、《彭公案》、《永庆升平》等,内容多属文学虚构,却使镖局故事深入人心,并为后世学者追踪镖局起源提供路径。尤其是《三侠五义》、《七侠五义》等侠义小说问世以后,兼之新派武侠小说的崛起,以及此类小说中对镖局接镖、走镖规矩绘声绘色的演绎,更使镖局与武侠文化之关系日趋紧密。

关于镖局的起源,已有成果众说纷纭。一种说法认为镖局与山西“票号”有关。如著名的山西票号志诚信的东家太谷县沟子村员家后人员文绣在回忆文章中说,清康熙十八年(1679),其先祖员成望创设志诚信票号,“在太谷西大街设总号,随即在北京打磨厂开办了义合昌汇兑庄和志一堂镖局(也称隆盛镖局)”。有学者据此断定镖局创立时间至迟在清康熙年间[1]。然此说仅基于个人追忆,无其他史料支撑。另一种流行的说法认定,创设镖局的鼻祖为山西人神拳无敌张黑五。此说源于万籁声《武术汇宗》一书,记载张黑五开设的镖局为清乾隆时在北京顺天府前门外大街设立的兴隆镖局。经卫聚贤考证,此说亦属传说,不足为据。卫氏经过详细征引考辨,证实镖局出现的时间至迟在康熙二十八年。卫氏认为,镖局的创始者为戴廷栻、顾炎武、傅山等人,目的是为反清“革命”而成立,其促成背景是山西商人长于经商且足迹远涉天下,故由镖局进而衍生出“票号”[2]4-5。卫氏之后,镖局起源尚有两说:一说认为镖局出现于明末清初[3];另一说认为清康雍乾时因处于“盛世”,方有“镖行”的诞生[4]。这两种说法因较笼统且缺乏史实基础,大抵可忽略不论。诸家说法中最值得重视的是日本学者加藤繁及中国台湾学者陈国栋。经过两人的考证,大抵可确定保镖行业滥觞于明万历末至崇祯初。两人卓见所在,在于将镖局起源与明代松江府大宗布商外销北方的“标布”联系起来,进而认定“镖”当作“标”而非属兵器[5],这是值得重视的看法。其实,所谓标,有时指“酒标”,即酒家所挂的幌子[6](卷46《近古录》4,引钱蓘《厚语》,p1346)。至迟在南唐时,由于出现了“打标舟子”之称,且官府在校阅军队参与端午龙舟竞渡时,胜者可获得“彩帛银碗”,赋予其争夺锦标之意[7](卷2《打标舟子》,p38),此即“夺标”。后世端午龙舟竞渡时“结彩为标 ”,竞赛双方“先至者得之”,即“夺 标”遗意[8](卷8《风篇》上,p195)。无论员文绣认为从票号衍生出镖局,卫聚贤认为从镖局衍生出票号,还是加藤繁、陈国栋认为镖局起源于贩卖松江“标布”布商所设之“标行”,无不为了证明镖局与商业繁盛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是别具卓识灵心之见,为厘定镖局起源提供了新思路。

“标兵”则指明代军事将领或地方文武统帅亲自率领的中军,既有护卫统帅之责,后又被广泛用于护卫军饷①。镖局是明清两代通行于北方的一种职业护卫组织,职责在于负责 保障远行商旅的安全。基于对明代军事制度的具体考察,笔者认为镖局当起源于明代的标兵,而镖局之“镖”原本作“标”,镖局则当作“标局”。

一、明代的标兵及其组织特点

明代标兵渊源于以往的亲兵,始筹建于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至嘉靖二十五年正式成立,此后各镇相继建立标兵[9]。既然断言清代颇为盛行的镖局与明代的标兵有关,那么就有必要对标兵深入考察。何为标兵?明代史料称:“盖闻推毂登坛,必拥旄提鼓以号召将吏,故五阵之法,独称中权。标兵,此其体舆矣。”[10](卷7《兵防》第7《标兵》)不难断定,所谓标兵,指将领或统帅亲自率领的中军。隆庆二年(1568)三月,戚继光更是就标兵出现的原因乃至作用进行了详细阐释,标兵出现的原因在于边疆守备力量的削弱与兵士的减少。为了加强边备,朝廷从各将领所属军士中,选取最为精壮之人,人数不过数千,分别隶属于总督、巡抚、总兵标下,于是有“标兵”称谓。数千标兵成为北方边镇“所恃以为战阵之具者”,亦即赖以备战的主力[11](卷3《辩请兵》,p90)。

(一)标兵之种类

明代标兵之种类,因其所属衙门的不同而种类繁多。前述戚继光谈到的总督、巡抚、总兵标下之标兵,仅是其中几种名色而已。细分之,可区分为督师标下之标兵、兵部标下之标兵、总督巡抚标下之标兵、守巡道臣标下之标兵、武将标下之标兵五类。

1.督师标下之标兵

督师始于万历末年,所挂多为内阁、兵部衔,故又称“阁部督师”。督师外出弹压、专理军旅事务时,无专门官属,需临时聘募。督师上任或任职期间,出于个人安全考虑,更需添设“护行之兵”。如崇祯十六年(1643),吴甡出任督师,他在上疏中提出多项建议,其中 之一即为上任时添设“护行之兵”。从吴甡疏文可知,督师上任之时,尽管兵部已安排设置了中军、旗鼓等官,但护行之兵则需从边兵中调遣,尚待时日。无奈之下,吴甡只好从京营中挑选护行之兵二千名,专门用来“防护敕印” [12](卷18《谨议讨贼机宜恳乞圣裁立赐敕部覆行疏》,p360-361) 。可见,此类护行之兵就是阁部督师标下的标兵,职责除“防护敕印”之外,还要护卫督师的安全。

2.兵部标下之标兵

兵部尚书标下之标兵,可称为“部标”。照理说来,兵部职专调度,无论九边还是腹里之兵,都是兵部属下之兵,原本不必设立部属标兵。早在景泰、弘治年间,兵部尚书常统率提督京营,虽无专设标兵,然京营之兵实际上“亦与标兵同用”。自嘉靖中叶之后,因在兵部专设协理侍郎,致使尚书不再典兵,兵部麾下再无属兵。一旦畿辅有危,兵部再来调边兵入援,一则呼应不灵,远水难解近渴;二则骄兵懦将,御之无术,鼓之不前,显然难以担当披坚执锐、赴汤蹈火之责 [13](卷30《再议增整部标疏》,p735) 。部标之设,盖有其因。早在万历三十四年(1606),因南京“妖人”刘天绪图谋不轨,南京兵部始专设标营。标营由精兵与家丁构成,其中精兵1400人、家丁120人,委派专人管理 [14](卷下《标营》,p258) 。至崇祯年间,兵部标营分马兵、步兵两类,均附于京营训练。其中马兵400人,“时听差遣,为各衙门护送银两之资”;步兵2000余人,“练习火器,有警分地札营而已” [13](卷29《增整部标疏》,p730-731) 。其中之马兵,已有了护镖的职能。

3.督、抚标下之标兵

明代地方总督、巡抚标下例有标兵之设。如宣府、大同、山西三边,分别设有巡抚、总兵,再以总督加以统辖。根据制度规定,巡抚职掌在于不离重地,总兵更是各自行兵,所以在总督之下,只有标下掖营才可供总督直接管辖驱驰。三边总督辖下掖营之制,初定于万历四十五年,分左掖营、右掖营、东京营三营,其中左掖营官军2537名,右掖营官军2580名,东京营官军1936名。至崇祯七年,杨嗣昌总督宣府、大同、山西,上疏要求将总督标下标兵扩大至五营,每营马兵、步兵各半,定额2000名,五营共计10000名[13](卷7《请定标营疏》,p143-144)。至于巡抚标下标兵,至迟在嘉靖年间即已设立。如京畿昌平巡抚标下,设有左营标兵与右营标兵。其中左营标兵设于嘉靖四十二年,“专候应援”,下辖游击1名、中军1名、千总3名、把总5名;右营标兵设于嘉靖三十八年,“专候应援并修工”,下辖游击1名、中军1名、千总2名、把总8名[15](《北直隶备录》上《昌平添设武职》,第1册,p120)。又郧阳抚治标下标兵,始于万历十六年,共计300名,分别为郧县60名、房县60名、竹山县60名、郧西县60名、上津县60名。当时都御史裴应章下令,将五县民兵 改隶抚治标下,分班听中军官操练,每班150名,半年一换。每军每年在7.2两工食钱之外,另外月给日粮0.45两,又每年给衣甲银0.5两。标兵军饷,分为上下两季关领[10](卷7《兵防》第7《标兵》)。

至崇祯年间,巡抚标下标兵,定制为“以三千为率”,即共计3000名标兵。其实,满额者少,缺额者多。以山西巡抚标兵为例,原额只有标兵734名。崇祯二年,耿如杞任山西巡抚,开始添设军丁,增至1063名,其后又添设至1500名。山西巡抚名下标营,下设中军官、坐营官、千总、把总等职,特点在于单独设置一营,“不许与战兵牵混”,且其待遇优于其他军兵 [12](卷12《标兵经制允宜画一疏》,p262-263) 。

明末很多省份巡抚标下标兵,多属临时招募成营。如陕西省标兵大多从各边新募成营,有些甚至来自“降丁”,且携带家眷,侨寓省城 [16](卷4《与枢辅札》、《又回兵部议发陕兵回镇咨》,p142、143-144) 。更有一些巡抚标下,无专门之标营与标兵,却有另设之“材官”、“亲兵”。如崇祯年间,登莱巡抚孙国桢,“惟取浙、直无赖充材官、亲兵名色” [17](卷1《先剔遗奸疏》,p35-36) 。此类材官、亲兵,同样承担护卫巡抚之责。

4.守巡道臣标下之标兵

明代省下之道,主要有分属布政司的分守道与分属按察司的分巡道,此外还有挂按察司衔的兵备道。道臣权限尽管无法与巡抚比拟,然照例亦设置标兵加以护卫。如郧阳抚治所属上荆南兵备道标兵,创始于都御史王世贞,标兵来源主要为荆州府所辖民壮,分别是江陵县39名、石首县21名、夷陵州16名、长阳县13名、监利县44名、兴山县8名、枝江县21名,后改由荆州卫操练。又郧阳抚治下属商洛兵备道标兵,亦始自都御史王世贞,来源主要是各州县民壮与机兵,分别是商州16名、洛南县54名、山阳县67名、镇安县55名,专门拨充防守官操练 [10](卷7《兵防》第7《标兵》 。

何以道臣麾下必须设有标兵?究其原因,正如杨嗣昌在崇祯六年三月上疏中所云:“冲边战守无时,道臣监军责重,闻警或躬驰口外,临障必亲履行间,与腹里雍容坐啸者不同。骄将悍兵,所在而是,平时简练调戢,有事发遣驱董,皆道臣也。使无一旅亲信之兵少资弹 压,则脱巾倒戈种种可虞,非道臣之患,而封疆之患。有兵无兵,利害甚明。” [13](卷5《道臣标兵关系疏》 ,p108)可见标兵之设,关键在于一方面原先的军队如卫所、招募之兵已成“骄将悍兵”,不听文臣调遣;另一方面,作为自己麾下“亲信之兵”的标兵,可以在遭遇军兵“脱巾倒戈”之时起到弹压之责。

这些来自招募民壮、机兵的道下标兵,人数相对较少。而有些道臣标下标兵,因其兵员来自原设之营兵,标兵人数则明显比招募为多。如驻扎于安徽池州府且分防池州、太平二府的道臣,其标下所属标兵分别来自池阳营兵600名、忠勇营兵500名、荻港营兵600名,共计达1700名 [18] 。又如泰州营,嘉靖三十三年,因倭寇侵犯,改隶海防兵备道,成为中军营,驻扎泰州,其实就是海防道标下的标营。该标营原设官兵1200名,择各卫指挥贤能之人担任中军官,后减至490名。万历二十五年新增300名。万历二十八年裁去80名,只存700余名 [15](《扬州备录·兵防考·营寨》,第3册,p1268) 。

除了来自原先的营兵之外,道臣辖下的标营兵大多来自招募。应募之人开始多为非本地之“客户”,“无家室以累其心”。其后,土著之民应募日渐增多,“卒无一试于用”。至万历中叶之后,不得不增加标营人员 [19] 。

5.武将标下之标兵

明代总兵为一方重镇,本为统兵一方的大将,麾下兵将如云。然从明代军制演变看,晚明总兵一类武将,标下亦有直属标兵。如嘉靖四十二年十月,北方蒙古部落侵犯墙子岭,兵部主张添设昌平镇总兵辖下标兵3000名,标营组成分别为从永安营摘发军兵2000名、招募家丁300名、新军400名、蔚州等州县清解军兵300名,共计3000名,立为一营,设游击 一员统率 [15](《北直隶备录》上《昌平添设武职》,第1册,p120) 。崇祯年间,甘肃总兵有“标下坐营都司一员”,“日支银二钱五分”;又有“标下旗鼓守备一员”,“日支银一钱八分” [16](卷1《报甘兵抵凤并请责成疏》,p5) 。可见同样设有标营,惟人数不详。

(二)标兵之组织特点

标兵既是各级文武官员直属的亲信之兵,又起到护卫之责。至于标营的武官,面对主官,时称自己为“标下”,那么标下有何含义?在明代地方大臣帐下,时有“中军”一职,那么,标兵与中军关系如何?明代地方大臣麾下,通常设有“旗牌”一职,那么,标兵与旗牌关系又是如何?

1.释“标下”

标下之称在明清两代相当流行,与标兵的兴起颇有关系。明清两代武官面对受辖之官时,通常称之为“大帅”、“大人”,而自称“标下”。其中之标,又有“军标”、“督标”、“抚标”、“提标”、“镇标”之 别。细 绎 其 义,标 下 有 门 下、麾 下、旗 下、帐 下 诸 多 含 义,其意是说自己在其标下供职[20](《称谓类·标下沐恩》,第4册,p2177)。

标兵在明代又通称为“标下名色”,一方面是“游兵”,另一方面是“精兵”。在边镇地区,凡镇守太监、总兵等官,在现操军马中有权自行拣选,成为自己标下的标兵,其数或四五百名、或六七百名。遇追剿“贼寇”,本官前去,标兵方才跟随。至于其他如副将、参将等官,均不敢带游兵,更不敢拣选精兵成为自己标下名色 [21](卷64,第1册,p542) 。

在名色繁多的标下之中,以督师标下最为著名。明代督师标下大抵由中军、坐营、标镇三部分组成。如南明永历年间,瞿式耜任督师,标下中军林应昌曾挂“平粤将军”印,标下坐营为锦衣卫堂上佥书、左军都督府都督同知徐高,标下总兵即所谓“标镇”为总兵官、都督佥事戚良勋。这些督师、总督、巡抚标下的坐营、标镇,很多都挂将军印。如总督何腾蛟、巡抚堵胤锡标下之坐营、标镇,“蒙恩挂印者甚多” [17](卷1《请给标将敕印疏》,p143) 。除中军、坐营之外,标镇官至总兵,虽亦直属督师标下,但与标兵关系不大。此外,一些中央官员因管理练兵事务,同样设有“标下”。如泰昌元年(1620),徐光启以詹事府少詹事兼河南道监察御史管理练兵事务,就设有“标下”。据其上奏所言,因上任之时孤孑无资,并 无原设官属可以委用,无奈之下只得收录“海内材官技士”成为自己“标下” [22](卷3《酌处民兵事宜疏》,p161) 。徐光启标下既有募选“教师”,“为众兵师范”;又有“内丁”,类似于亲兵 [22](卷3《简兵事竣疏》,p166) 。

2.标兵与中军

明代总督、巡抚列衔多为“提督军务”,故必须设中军官,而中军官直接统率之兵即为标兵。据万历十六年任郧阳抚治的裴应章上疏所言,中军官的地位乃至职责,“所藉以传宣号令、整肃步伍,上听军门之指麾,下为三军之领袖,体统之所维系,血脉之所贯通”,职掌相当重要。巡抚麾下中军官亦分两等:像南赣巡抚麾下,为“钦依中军官”,由朝廷给以敕文;一般巡抚衙门麾下中军官,则无敕文,不过以所属卫所闲住守备等官充任 [10](卷9《奏议》第9《条议善后事宜以图久安疏》) 。

按照惯例,明代巡抚标下既设有“中军”,又设有“旂鼓”、“抚夷”等官 [17](卷1《佐边储疏》,p23) 。巡抚标下中军有时由参将、游击出任,有时由副总兵出任,有时甚至带五军都督府衔。总体而言,“初以卫官摄之,事权綦重,攸关不细,类求老将咨部题升,阶级递崇焉” [15](《北直隶备录》上《遵化县志·营制》,第1册,p108 ) 。当然,很多巡抚标下,中军仅为守备之职,如应天巡抚标营“新设守备一员”,应天巡抚中军新设旂鼓守备一员 [15](《苏松备录》,第2册,p675-676) 。

巡抚标下中军营有时又称“标营”。以凤阳巡抚为例,标营就是巡抚的中军营。按明代先制,以凤阳巡抚兼理总督漕运,驻扎淮安府,中军大营以都司统领。万历二十六年,漕运并于河道总督,另在泰州分设巡抚,中军营仍留淮安,因此重新在泰州设立标营,称为“内 中军”,“择废闲将领统其众” [15](《扬州备录·兵防考·营寨》,第3册,p1268) 。而有些总兵标下又设有“坐营中军”一职。如昌平镇,嘉靖四十三年春,巡抚建议在总兵标下设坐营中军官一员,“以都指挥体统行事” [15](《北直隶备录》上《昌平添设武职》,第1册,p108) 。

此外如分巡道、兵备道标下,亦有设立中军守备之例。如苏松道标下新设中军守备一员,常镇道标下新设中军守备一员 [15](《苏松备录》,第2册,p676) 。又如 崇 祯 年间,山西巡东道标下设有加衔守备一员,辖官兵91名 [12](卷16《边警孔棘秋防戒严预发防边兵马分信责成疏》,p327) 。崇祯十一年七月,杨嗣昌曾说及湖南常德巡道标下设有中军官,统率新募兵600名,由一守备统领,成为巡道标下的中军官,目的在于“上有禀承,下无违抗” [13](卷25《修练屡奉敕旨疏》,p608-609) 。当然,正如瞿式耜所言,兵备道标下设中军官,原本不过是为“武流疏通之计 ”,但一旦中军官变成“钦依”之官,薪红等费“自不能不与额设守备一体支领” [17](卷1《佐边储疏》,p23) ,有时甚至较额设守备为优。

3.标兵与旗牌

何谓旗牌?明人吕坤言:“今督抚总兵,朝廷授以旗牌,俾之开府建牙,违节制、犯军令者,得以擅杀。故旗牌所在,即是天威所在。” [23](卷416,第5册,p4510) 所谓旗 牌,就是钦降之令旗、令牌,亦即“令”字旗、牌,有此即可便宜行事,代表的是皇帝的“天威”。无论总督、巡抚还是总兵官,无不通过钦降之旗牌,节制所属部下官军,进而掌握生杀大权。

然考明代制度变迁,当巡抚初设之时,原本尚无自己统率之标兵,所以朝廷并未颁发旗牌给巡抚。为此,巡抚只有纠察将领勇怯之权,却无法决断将领战阵胜负的功罪。其后,随着边疆多事,总兵官所辖正兵分布各自的驻地,远离巡抚驻扎之地,一有缓急不能会行,且调遣不时,于是各巡抚标下分设自己统率之标兵,多者千余名,少亦五六百名。每当蒙古部落侵犯,这些巡抚标下的标兵无不冲锋克战,颇建奇功。然巡抚标下标兵,自设立后尚无专官加以统率,只得任用闲住将官,暂时代替中军官之职。按照明代制度,副将、参将、游击、协守等官各有钦赐旗牌,可以对所属军伍实施军法。相比之下,巡抚标下中军所率标兵,或临阵退缩,或平时骄悍,巡抚因无钦赐旗牌,无权加以严刑责究,反而威令难以施于官军 [24](卷319,第4册,p3391-3392) 。

另外,就地方总督、巡抚关系而言,尽管地方官兵尽受总督节制,然巡抚同样需要具有便宜从事的权力。以总督为例,原先称为“总制”,所以有“制府”之名,后陆续改称总督。明代设立的总督,按时间先后分别有两广总督、三边总督、宣大总督、蓟辽总督、浙福总督。这些总督开府一方,当幕府启闭之时,分列“金钲”、“旗牌”、“铙歌”、“鼓吹” [25] ,既代表一种礼仪,又是威权的象征。以巡抚开府地方为例,有些有朝廷特给的旗牌,而有些却并无钦赐旗牌。如浙福总督辖下,其中福建巡抚就特给旗牌;两广总督辖下,广西巡抚亦特给旗牌;开府于江西赣州的南赣巡抚,朝廷亦赐给旗牌、鼓吹。除此之外,诸如蓟州、辽东、保定等巡抚,却均未有旗牌 [25][26](卷337,第5册,p3610) 。

综上所述,所谓旗牌,一般为总督、巡抚、总兵标下中军官所掌管,它所代表的是朝廷赐予的特殊权力。地方大员,一旦握有旗牌,既可节制麾下标兵,又可对所属官军便宜行事。

二、保镖的起源:从“标兵”到“标客”

明代雇佣私人保镖尽管不乏其例,然职业“标客”的出现,显然与“标兵”颇有渊源关系。换言之,惟有仔细考察从“标兵”到“标客”的演变历程,才能厘定清楚保镖的真正起源。

(一)明代之私人保镖

揆诸明代史实,无论官府还是民间富豪之家,无不有雇佣私人保镖之例。就官府而言,如巡抚上任之时,均有“随任家丁” [17](卷1《佐边储疏》,p23) 。这些家丁,除了应付日常繁琐事务之外,尚有护卫之责。明代出现的“打手”、“杀手”之名,同样与私人保镖有一定渊源关系。打手始自成化初年。据史料记载,当时巡抚佥都御史韩雍暂时雇佣一些“敢勇”,借此征讨“寇盗”,事平罢之,不为定例。正德中叶,苍梧总督府中原本由镇夷营中军士镇守梧州城,后因人建议,将广东卫所余丁老幼每户征取一人,号称“精兵”,取代原先的镇守军士。至嘉靖初年,右都御史张嵿会同三司议定,改用轮班精兵的月粮,另外雇佣“精壮打手”,以备战守之事。其后每遇征战,改行广州等府别行雇募,编立千长、甲总加以统领,而守城仍用镇夷营中军士,自此成为常规。此外,又下令南雄府始兴等县,雇募所谓“杀手”,送到梧州总督府坐营听用。这些杀手往往因难以领到工食银,转而流为盗贼。再往后,又下令地方府县雇募“打手” [15](《广东备录》上《广东通志·打手》,第5册,p3155-3156) 。于是,这些打手也就成为地方衙门官员的保镖。

至于地方上的富豪之家,则多喜雇佣“拳勇”之人为私人保镖。史载有一位富室,为了防盗,出钱招募“拳勇”数人,“备旦暮之警”,且教富室子弟习技较力。这些拳勇之人借机进言主人道:“衣冠客何济缓急?不若以金钱结市里有膂力者为心腹。”主人听从其言,让 子弟 “引无赖少年与友” [6](卷38《近鉴》,下册,p1031) 。可见,无论“拳勇”之人还是“无赖少年”,大抵已成为富豪之家的私人保镖。

(二)从“标兵”到“标客”

尽管明代官私双方都有雇佣保镖之例,然从“标兵”到“标客”的演变历程,应是考察保镖起源的关键。换言之,明代的标兵,理应是职业保镖的真正源头。何以言此?不妨引用明末清初魏禧之说以说明:

临清北路一带有标兵,善骑射,用骏马小箭,箭曰“鸡眼”,马曰“游龙”,往来飞驰,分毫命中。巨商大贾常募捐款以护重赀,彼与俱则竖红标,故曰“标兵”,贼不敢伺。有时 为逆,即是“响马”,劫掠孔道,以鸣镝为号,闻鸣镝则响马至矣。矢不从后发,每逾人之前行,回镞反向,行路者须弃物走,不则致命。亦有善射者,辄下马步趋傍马之侧,张弓向贼,引而不发。彼见之,知为能手,亦不敢动。响马与标兵,皆劲兵也。 [27](卷7《华人编·标》,p414)

这是一则相当重要的历史资料,大抵已道出标兵与保镖、镖局之间的关系。细绎文义可概括为六点:一为盛产标兵之地,以山东临清居多,显然与山东、北直隶一带响马盛行有关。二为标兵所用装备兵器,装备有骏马,号称“游龙”;兵器有小箭,号称“鸡眼”。此类小 箭,虽史文无明说,稍作推定,大概为袖箭、袖镖一类。三为标兵护镖之责,即巨商大贾通过募集款项,雇请标兵,“以护重赀”。四为标兵称谓的缘由,即标兵护镖时,通常竖立“红标”作为标识,大概已同于后世镖局镖车上竖立镖局旗号标帜。五为标兵与响马之互动,标兵有时亦“为逆”,成为响马,如此因缘又为他们护镖积累了很好的人脉关系。六为响马劫道套路,即响马拦路抢劫时一般“鸣镝为号”,此即所谓响箭,且此箭射向商旅之前,而后“回镞反向”以示警告。

上述史料所言临清北路一带标兵,是否就是明代中期以后军伍中广泛出现的标兵,当然不能遽下论断。然揆诸史料,明代军伍中的标兵,大多负有护送银两与护饷的职责。按明代制度,陕西、宣府、大同诸边镇,大多用来抗御北方蒙古部落,其中调发兵马之时,所需粮草,一般事先均在沿途城堡积贮,以便支给行军之伍。当军兵临阵对敌时,军兵自带“棋炒”、“肉丸”一类干粮。其后因军事行动频繁,边镇粮饷渐趋不支,只好由中央户部单独拨付饷银。中央拨付给边镇的饷银,需要专门的军兵护送,兵部选择标兵“专一护送粮饷”。早在嘉靖年间,就已设立参将或佐击将军之类率领“护饷官军”,“专在京城内外听用” [28](卷283,第4册,p2990、2992) 。崇祯十一年十二月,杨嗣昌上疏也提及兵部所属标兵,其中 分为马兵、步兵两种,马兵“时听差遣,为各衙门护送银两之资” [13](卷29《增整部标疏》,p730) 。此外,自万历二年始,江南钱粮银在解送漕司之后,除其中十分之三付给运官之外,剩余十分之七则通过运河上的“标船”直接运送到通州仓 [29] 。这是运河运军通过标船护送太仓银两之典型例证。这种“标船”同样成为普通商人出门经商常用之交通工具,《金瓶梅词话》就提及西门庆等人准备搭乘“标船”出门“办货” [30](第66回,下册,p926) 。即使到清康熙年间,总督标下仍然担负护镖职责。如康熙时人项学仙,有膂力,擅长飞镖,曾游历秦、晋、燕、赵之间,为沿路强贼所钦佩,陕西总督听闻其名,礼聘至府,给以优厚待遇,隶属“标下”,其后总督曾派他押送黄金5000两、白银30000万两至京城,献给朝中权臣明珠 [20](《正直类·项学仙请移贿充赈》,第7册,p3022) 。

综合上述史料可知,明代军伍中的标兵实已负有护送粮饷之责。他们一旦事定散伍,或私自脱逃,流入民间,显然还会凭借自己的技艺继续从事替巨商大贾护镖的职责。随之而来者,标兵逐渐流变为“标客”,成为后世镖局护送银两、押运镖车之始。这还可拿以下两条史料加以证实:一是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八月二十日蔚泰厚京都与苏州的信稿中言及,镖局动身之时,随带“标兵”三人。另一条是蒲松龄《磨难曲》第二十二回记载,一位山西举人,因时局大乱,出行时雇用了“二十名标枪” [2](4-5) 。卫聚贤将此条记载与护行保镖的镖局联系在一起,这是其高明处。然卫氏将“标枪”之“标”释为“飞标”,将“标枪”之“枪”释为“长枪”,似尚可商榷。根据明代史实稍加推测,“标”应指“标兵”,“枪”应指“枪手”。在明代中期募兵制兴盛之后,除上述“杀手”、“打手”之外,北直隶、山东一带地方豪家均养有“枪手”、“梃手”。一旦官府招募军兵,这些枪手、梃手中的头目应召入伍,“标下”立聚数百人 [25] 。故“标枪”合称,应指为私人提供保镖服务的标兵或枪手、梃手。

(三)职业标客之出现

明代军伍中的标兵,尽管已负有护饷之责,但尚未属于职业标客。等到明末山东临清一带职业标兵的出现,标兵遂流变为标客。有鉴于此,需要对“标客”这一称谓及其相关称谓之演变加以适当的厘定。

1.释“标客”

从字义称谓渊源上看,标客可以追溯到汉代“票客”一称。《汉书·功臣表》载韩信入汉后成为“连敖票客”。颜师古注:“以其票疾而宾客礼之,故云票客。” [31](卷5《连敖票客》,p200) 可见后世称保镖之人为“镖客”,大致亦取“票疾”之义。正是借用此义,故清代又称镖客为“骠客”。如清代普遍设立专门替人护送银两或家产的镖局,护镖之镖师有 时又称“骠客” [32](卷5《易筋经》,p303) 。尽管“保镖”一称普遍为今人所熟谙,且自清代开始,称职业护镖之人为“镖客”。然从源头上看,镖客原本在明代应作“标客”,或作“剽客”。入清以后,方才“标客”、“镖客”、“镳客”诸称混用。

在明代,“标客”、“标行”已经出现,通常指贩运江南标布的客商,或是贩卖标布的铺面买卖。此类标客,在明代来往于北京、山东、江南之间,且会集于山东临清、北直隶南宫县一带,有时又被后人解读为护镖之“标客”、“标行”。如史料记载明代松江府朱家角镇,“商贾辏聚,贸易花布,京省标客,往来不绝” [33](《南直隶·松江府》,第1册,p298) 。明代江南诸多市镇如枫泾、朱家角、朱泾、安亭、魏塘、硖石等,棉布业相当发达,史称“前明数百家布号,皆在松江、枫泾乐业,而染坊、踹坊商贾悉从之” [34] 。又明末清初陈龙正谈及嘉兴府“以纺织为业,妇人每织布一疋,持至城市易米以归”。这些布匹,通常需要等待“标客”前来收买 [35](卷4《救饥法十五条·乡村收布三》,第1133册,p355) 。《金瓶梅词话》言及西门庆“家里开着两个绫段铺,如今又要开个标行,进的利钱也委的无数” [30](第55回,上册,p749) 。上述史料,傅衣凌的解读精当无误,认为“枫泾、洙泾有几百家布号、标行,朱家角则京省标客,往来不绝” [36] ,然仅将标客解 读为开设棉布标行之布商。至于为何称贩卖棉布的商号、商人称为“标行”、“标客”,傅氏没有明言,其实亦不必细说,因为治明清经济史的学者无不明白,明清时期以松江为中心的棉纺业相当兴盛,尤其以生产“标布”著名。显然,标行、标客之名,源自他们贩卖的产品标布。

当然,将此类贩运标布的标客解读为承担护卫之责的镖客,盖亦有因。主要基于三点理由:一则明末徽州商人,大多在山东济宁经商,成为贩布的“标客” [37](卷2《乙酉纪》,第6册,p3546) 。然据《天禄识余》引《程途一览》云:“临清为天下水马头,南宫为旱马 头,镖客所集。” [38](卷30《保镖·镖客》,p467) 清郝懿行《证俗文》云:“都会为马头,架手为镳客。” [ 39](卷17,第3册,p2621) 贩布的“标客”与护镖的“镖客”、“镳客”,史料记载中同时出现在济宁、临清、南宫等地,一方面会使后人误会混淆,另一方面二者之间颇有渊源关系。二则明末人余缙在记述崇祯十七年三月北京被克后避难南方的行程时说:“巳抵临清,患水道阻,虽策蹇陆行。将至济宁,忽闻人马驰骤声。须臾,飞骑数百拥至,众恐怖无人色,引骑却立道左,俟其过讫,视末数骑,则同年归君起先也。马上相视,举手微笑,振策驰去。询其从骑,始知前骋者江南标客,而三吴士大夫变服以从者良久。” [40](卷18《伯兄岸修甲申南旋逸事记》,第61册,p235-236) 此处“江南标客”所指并不明晰,除指贩运标布的“标客”之外,从其“飞骑数百”乃至江南士大夫“变服以从”稍加蠡测,实已有护卫他人的“镖客”之义。三则那些贩布标行的标客,若是货物量大,为了商旅安全,标客雇请镖客护行,亦有可能,惟目下尚无史料加以证实。果若如此,为贩布标行保镖之人,同样可以称为标客。为此,不同职责的标客,随之有了概念互换的可能。

除《程途一览》中已有“镖客”一称外,万历年间的史料中,同样出现了如同清代职业“镖客”一类的“剽客”。明人徐观澜《山西布政使林公应标传》有“此非剽客流”之说 [41]卷97《山西》,第530册,p452) ;明人瞿九思的记载中亦有“是时番僧五人善舞棍,剽客三人善舞刀” [42](卷2《山贼刘汝国列传》,第436册,p196) 的记载。此处所谓“剽客”,已不会产生歧义,与后世“镖客”无异。

2.职业标客之出现

以护镖为职责的职业标客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则响马、强贼之横行,增加了商人旅途的不安全性。如北方响马横行,一直是商人旅途的心腹大患。为此,一些明代出版的供商人旅行之用的路程书,亦刻意记载响马出入之地,以提请商人出行时加以防范。如云:“自北京之徐州,响马时出,必须防御” [43](卷1《北京至南京、浙江、福建驿路》 ,p146 ;又云:“自颍州之大名府,响马贼甚恶,出没不时,难防。卫辉、彰德近有坑墙,稍可避。” [43](卷6《巢县由汴城至临清州路》,p189) 又如福建茶商往来之地,盗贼出没其间,陆路抢夺,水陆扒舱,为求得行旅安全,茶商不得不雇请“勤能丁役缉捕护送” [44](卷1《建阳县·茶盗》,p55) 。二则尽管自明末开始,已陆续出现“票号”乃至相关汇兑业,但发展并不繁盛,且其分号有地域之限。故当时巨商外出经商,通常还是以随身携带巨资为主。旅途响马横行,加之身携巨资,商人出于旅途安全考虑,雇请职业标客护行,遂成一时风气。

从清代记载看,“镖客”原本应作“标客”,而“保镖”则作“保标”。许指严《十叶野闻》中有一则《磨盾秘闻》,对其中诸称之关系及标客走镖之江湖险恶,颇有详细记载。书载四川某知县“积有宦囊,欲赍还其家,患群盗纵横,迟疑未行”,适逢表弟素以拳勇著称的曹某到来,知县为其置酒洗尘,准备让他护资还家。席间,幕客蔡氏兄弟较技曹某。曹氏大为叹服,因而问道:“两君之能,何不作标〔镖〕客,可得重酬,乃寂寞甘居幕中耶?”蔡氏兄弟因而道出实情说:

蔡曰:“我两人故保标〔镖〕者也。某年在京师,有布标〔镖〕银三十万,欲保赴苏州,标〔镖〕行难其人,佥曰:‘非蔡氏兄弟不可。’我家南中,亦欲借此归视,乃许之。既行,入山东境,天雨道泞,留止客店。偶倚店楼闲望,见对楼一少年,倚窗观书。时予方吸烟,少年嚄曰:‘好烟,此南中香奇也。’余因寂寞,过少年谈,携烟一包赠之,问姓名不答。但云:‘君将欲何往。’告以故,少年摇首曰:‘近日绿林豪客甚多,前行大不易。’正谈论间,楼下有过者,虬髯绕颊,肩青蚨十数贯,忽失足颠仆,童稚环睹而笑,虬髯徐起,理其钱,仍肩而去。少年目送之,不少瞬。余曰:‘此行路者,久注视何为?’少年笑曰:‘君不识绿林中暗号耶?虬髯,盗也。跌非真跌也,为暗识于阶下,其党过此,即知标〔镖〕银在店中,以便认明会集,下手行劫耳。公身为标〔镖〕客,而不知此等关目乎?’予惶悚而退。越日天霁,次晨将行,少年携酒一壶,熟鸡一只,直据上座,取鸡、酒且酌且啖,大言曰:‘我来观汝等长技,何不一试演?’予兄弟遂取矛盾,击刺于前,尽生平之能以贡之。少年曰:‘命可保矣,标〔镖〕银则难保也。’乃曰:‘奈何!’少年曰:‘此亦天缘,吾当送汝曹一行,惟吾言是听则可。’因 诺 之,遂偕行。先走数程,少年皆曰:‘无妨。’又安睡。一日,少年曰:‘明日宜早住店,且须住某店有楼者,止吾辈一团住,毋留外客。’如其言。比晚,少年令尽移橐银置楼中,约曰:‘汝兄弟各携器械守前、后门,楼上我可独当之,仍令一仆侍我,汝等闻有声响,勿妄动,我命汝乃来。’是夜,予兄弟在前、后门,迄不见盗至,但似闻院中有刀仗声,少年不呼,不敢入也。天将晚,少年始呼曰:‘幸无事矣,我杀盗十数,盗退矣。’某等错愕。少年拉至楼后院中,地上血迹淋漓殆满。问所杀之盗今安在。少年曰:‘已移掷二十里外矣。两君前途珍重,更无他虞,吾亦从此逝矣。一言奉赠,此后勿再保标〔镖〕也。’言毕,飘然去。某等召楼上仆询所见。仆曰:‘初无动静,少年但对灯默坐。近三鼓,屋瓦戛戛作响,少年已不见,即闻后院刀仗声,未几,少年又在座,如此者数次。忽一人闯然立灯前,绕颊虬髯如猬,忽与少年俱不见。少年俄又还座,闻楼下大声曰:‘究竟楼上何人?’少年应之曰:‘九郎也。’楼下啧啧太息曰:‘何不早言,徒伤兄弟无数。’后遂寂然。’终不知少年为何许人。我等自此不敢保标〔镖〕。今君技,尚不如我等,可挟重资远行乎?”曹唯唯而退。 [45]

这则记载表现了“标客”的神奇,点校者怀疑“标”当作“镖”,此乃不知“保镖”一词起源所致。从源头而言,因保镖起源于明代“标兵”及贩卖“标布”的“标客”,故后世流行的“镖客”、“保镖”诸称,实当源于“标客”、“保标”。

在明代史料中,尽管尚有个别史例称“标客”为“镖客”,然大多还是以“镖”作“标”。入清以后,“标”、“镖”二字逐渐混用,不再有别。替人护卫保镖之人,清代史籍多称“标客”,或称“保标”。这方面记载甚多。以“标客”为例,下面几例足以为证:其一,山东胶东“标客”孙良,技勇绝伦,生有一女传承父亲武艺。因道路梗塞,孙氏闲居授徒,四乡大姓之家争相聘请孙氏替自己看家护院。孙氏将徒弟分为十余部分,各遣一队,“以护大姓” [46](卷4《孙壮姑》,p65) 。其二,清末上海洋行,大多自置船只前往东西两洋贸易,每船必聘请“标客”,“以御盗贼”。每当洋船开行,招优演剧,“大宴标客”,标客甚至可以位列“首座”以示尊崇 [46](卷1《难女》,p149) 。其三,川、陕交界之处有铁厂、纸厂、木厂、木耳厂,为预防“啯匪”劫夺,往往聘有“标客” [47](卷21《备武·三省边防备览策略》,第7册,p503)[48](卷12,第26册,p662) 。以“保标”为例,清代史料已有详细阐述。如广东潮州嘉应人一向贩卖烟土,来往于浔州、梧州及湖南边界。烟土本系违禁之物,沿途不免会受到土豪地棍借名抢夺,乃至节节阻滞。贩卖烟土之人无奈之下,只好邀请接帮、送帮之人,“重其酬谢”,称为“保标” [49](卷11《贼数·老贼》,第445册,p770) 。关于保标之称亦可举下面几例为证:一为标客金氏,浙江嘉兴人,幼年习武,能运气敌金刀。壮年外出“保标”,江湖上赫赫有名,盗贼闻风而惧。老年颇有积蓄,不再外出保标,在江南清河开设船行,悠然自得 [50](卷4《金标客》,p215-216) 。二为常正吾,不知家乡何处,率二子凭锻铁之艺居于山东即墨。常氏擅长射箭,有时亦替旅客护送装资,称为“保标” [51] 。三为金三先生,擅长拳术,“以保标至山西” [52](卷6《金三先生》,p109) 。四为琼州人武良,父为“标客”,以拳勇著称。武良幼年之时,其父用药炼其筋骨,使其肤坚如铁。武良母亲早亡,父亲每次外出,必将他带上。有一年,武良随父替某一商人“保标”至太原,中途其父生病。在路过济南时,突遇数十名强盗拦路抢劫,其父因病不堪任战,伤了眼睛。武良大怒,操刃一跃七八丈,挥刀砍盗贼使其脑裂而毙,群盗受惊,四散逃窜。其父伤重而亡,武良保护商资抵达山西后,才扶柩回琼州。鉴于父亲之死,武良抛弃故业,深自潜晦,凭借负贩为谋生手段 [20](《技勇类·武良与盗徒搏》,第6册,p2994) 。

清代史料亦多有“镖客”、“镖师”、“镖者”、“保镖”之称。不妨举例:一为徽州人汪某,以武勇著称,大商人某延聘他为“镖客”,“卫之入陕” [20](《义侠类·盗尼戒多杀人》,第6册,p2769) 。二为同治八、九年间,山东大饥,寇盗横行,胶州以东无一安乐之土。胶东有“镖客”倪孝,擅长武艺,胶东富人“争以重金为聘,以备非常” [20](《义侠类·倪惠姑护主杀盗》,第6册,p2791) 。三为雍正年间年羹尧帐下多有“材官”。年氏败后,材官散之四方,往往走江湖成为“镖者”、“镖客”,“为商旅护行” [20](《技勇类·智海掷铜钱》,第6册,p2879-2880) 。四为乾隆、嘉庆之际,到北京做官或至北方经商者,最担心的就是北方强贼横行。当时一位在京做官的四川人,想将做官攒下的数十万两银子运回家乡,前往“镖师行”延聘镖师,当时行中镖师均已外出,只留下一位10岁左右的小女孩,行主让她应召押镖 [20](《技勇类·镖师女以碎杯屑毙盗》,第6册,p2904) 。这是镖师行中有女镖师的典型例子。

镖客的成员组成当然均为精于武艺之人。然在这些擅长武艺之人中,有两类容易成为职业镖客:一是职业武士,凭借武艺替人保镖;二是从标兵转而为保镖,因已有护卫幕府的经历,成为职业镖客可谓轻车熟路。此外,尚有以下两类人也易成为临时性的镖客:一为绿林强贼、响马,其中一些人改邪归正之后,凭借过去在绿林道义上的朋友关系,改为替人保镖。即使如此,终究是临时性职业,且正规镖局多排斥这些身家不清之人。二为习学武举之人,因一时命运乖蹇,亦有改业护镖之举。最典型的例子是清代河南人陆葆德,此人曾中武举,因入京与一位宗室比试武艺,失手将宗室打死,抵罪入狱。遇赦之后,成为职业镖客。后在护镖途中结识一位劫盗头目,成为其乘龙快婿。又兼陆氏原本能文,改而参加文举,高中进 士,入庶常馆,散馆后出任四川某县知县 [20](《技勇类·陆葆德随盗上屋》,第6册,p2943) 。镖客有如此复杂经历,堪称特例。

三、镖局的兴盛:从“标局”到“镖局”

明代虽有“标兵”替人护卫之例,亦有“镖客”之称,然未见专门的镖行、镖局记载。入清以后由“标兵”而衍生出“标局”一称,且以“镖局”之称而名传天下。

(一)从“标局”到“镖局”

清代商人外出经商,或官员致仕回乡,鉴于旅途缺乏安全,通常花费重金雇请“勇士”作为护卫。如清嘉庆末年,川陕之“寇”、湖广之苗民尽管先后平定,然绿林豪客纠集逋匿之人,躲入山泽林箐,探丸鸣镝,阻截要隘,所在多有。当时鸦片贸易兴盛,从广州贩往各地,主要有两条私贩路线:一是由广州往北,取道大庾岭,出钞关,下赣水,再进入三吴;二是泛舟湘江、漓江,道经衡州、永州,西通滇、黔、巴、蜀。沿途所遇强盗甚多,鸦片商人重金雇请“勇士为卫”。即使如此,货物尚时时被强盗所劫。湖南人杨老光以精于技击著称,由他所押之货,“盗犯者辄创之,终不稍失”。晚年,杨老光不再护镖,至陈氏家族做“技师”即武术教师,教授陈氏子弟 [20](《技勇类·杨老光与盗独身斗》,第6册,p2912) 。可见这些精于技击的勇士,所从事的职业大多是为人护镖。勇士董金瓯是另一个典型个案。董氏为湖州人,曾替人随身携带千两银子至京。路过山东开成庙时,有盗贼尾随而行,盗贼不是董氏对手。经询问,此盗之父“亦为人保镖” [53](卷8《董金瓯》,p88-89) ,足证保镖与盗贼之间的互动关系。

大量精于技击勇士的存在,为镖局、镖行提供了足够的镖师。如楚二胡子,为无锡北乡人,曾随江南一位镖客学习武艺。三年之后,武艺大成,时常为客商“保卫辎重,往来齐、楚、燕、赵间” [20](《技勇类·楚二胡子捋腰带》,第6册,p2920) 。淮人李善,原本农 家子弟,年少多力。因曾跟随一位僧人学习拳术,故更名为李武。当时江淮一带多盗,经商之人邀请李武同行,群盗无不屏息。此后,李武以“护商为业,十余年未尝有所挫” [20](《盗贼类·王二李善以盗除盗》,第11册,p5321) 。易三,湖南沅陵人,少时学剑,恣游武昌、汉口之间,“为巨商卫藏” [20](《艺术类·易三受医于张老人》,第9册,p4142) 。在这些 镖师、镖客中,甚至不乏女流之辈。光绪初年,张家口有一位叫邓魁的镖师,传承始祖鸣谦之业,擅长剑术、枪法。邓魁之女剑娥,年方14岁,因其父在护镖时被贼杀死,矢志不嫁,继承父业。剑娥武艺精湛,能立在马上,“击空中雕鹗,枪无虚发,皆贯其目,他无伤也”。一日,剑娥忽禀告其母道:“火器盛行,武技渐绌矣。盗之器械皆视我为精,今惟以情谊名誉羁之耳。父果以何而殒命乎?生活之资今已粗具,不如改业之为愈也。”经母亲允诺,在奉天西关外置买田产,“闭门以居” [20](《技勇类·邓剑娥掷俄将于地》,第6册,p2998) 。

专门用于护卫的行当,后世称为“镖行”、“镖局”。就其起源而言,实当作“标行”、“标局”。据清人酉阳《女侠盗传》,山东临清往天津杨柳青一带,响马出入。按“北道”风俗,妓寮多逐尖站,每当客人至,唱小曲数出,以获取客人所给数百津钱。这些妓女中间,颇有一些人与响马勾结。在天津杨柳青设有“标局”,显然属于护送客人的专门保镖组织 [54](五集卷3,第1册,p605-606) 。至于成为“标局”的缘由,大抵因以悬挂之旗作为自己的标帜。这种标帜可分两类:一是镖行自己的标帜,借助自己的名头以震慑沿途的劫盗。正如前引史料所言,明末以来山东临清一带标兵替商贾护卫,就在车前竖立“红标”作为标帜;入清以后,保镖走镖之时,通常悬挂自己镖行之旗作为标帜,绿林豪客见此,即使垂涎货物,亦“勿与校” [20](《技勇类·楚二胡子捋腰带》,第6册,p2920) 。二是镖行为了行道安全,通常会与响马劫盗保持联系,若是获得响马领袖的信物即“三角小旗”,将此悬挂镖车之前作为标帜,在路上就不会受到响马的骚扰 [54](五集卷3,第1册,p605-606) 。

鉴于上述,大致可总结如下:无论是保镖还是镖局,原本应作“保标”、“标局”。究其原因,正如卫聚贤所言,车上或驼轿上插一小旗,旗上写明“标师傅”的姓,沿途强盗看见标帜上的人,知道此为某人“保标”,且其人武艺高强不可侵犯。可见,所重在于“旗标”,故称“标局” [2]4 。至于镖局,则属后起之称,所重在于镖客所用兵器。其中缘由,桑原隲 藏一语道破:“镖是一种类似以前梭镖的武器,派出携带这种武器的镖师,守护行者,负责他们的安全,镖局的称呼也由此而来。” [55]170

(二)镖局之兴盛与走镖规矩

尽管明代已出现了替人护卫的镖客,但镖局大规模出现乃至兴盛则在清代,京城库兵需要雇请保镖护卫,行商车帮亦当雇用镖师。以前者为例,清代京师银库防范弊窦极其严厉,设管库大臣一员,以户部侍郎兼任,设郎中为司员,下有库书数人,库兵12人。库书不入库,入库者只有库兵。外省解饷到库,每万两须交纳解费60两,虽非明文所定,却被库书、库兵瓜分。然库兵入选之日,户部门外必须先设十数名镖客护卫他们离去。究其目的,还是为了防止库兵被人掳去勒赎 [56] 。后者如清代山西行商,运货来往于关外诸地,为了防盗,往往结为车帮,相当于西方的商队。每帮车多者达百余辆。商帮所用之车,略似大轱辘车,仅轮子稍小,一车约可载重500斤,用一牛驾驶,一人可驾十余辆车。商帮出行,日落而行,夜半而止。白天只是牧牛,必求有水之地露宿。因此,商帮并无定程,每天通常只行三四十里。每个车帮必定携带犬数只,行则系诸车中。止宿之时,列车为两行,成一椭圆形以为营卫。驾车者聚集帐棚中,镖师数人更番巡逻。镖师就寝后,以犬代为巡视,称为“卫犬”。有些商铺、镖行畜养之犬,不但猛烈,而且嗅觉灵敏,可追踪宵人踪迹,甚至借此破获盗案 [20](《农桑类·山西行商有车帮》,第5册,p2309-2310) 。此为镖行随带犬只护卫之例。

镖局的出现乃至在清代的盛行,李尧臣《保镖生涯》一文说:

旧时代,社会挺不安宁。各地都有贼人铤而走险。有七八十人一伙的,有二三十人一伙的,也有三五成群的,盘踞在各地。所以行路的人,就得找会武术的人保护。起先,有些会武术的人,住在客店里,等候客人雇用。他们只推着一个小车子,客人雇妥了,就推着小车子上路,一天要走八十里地,这是保镖的源起。后来买卖一天比一天发达,就自己立个字号,开一家车店,各有轿车,听候客商雇用,这就是镖局子了。到了后来,又在各地设上了分号。 [57]4、2

可见从保镖到镖局有一个演变过程。一个保镖的基本条件就是会武术,掌握精湛的武艺,可以为客人或客商提供旅途的安全。一旦职业化的保镖趋于繁多,且其买卖日趋兴旺,必然导致职业镖局的出现。据前人回忆,清末北京有八大镖局,分别为“会友”、“永兴”、“志成”、“正兴”、“同兴”、“义友”、“光兴”、“□□”,都开设在前门一带 [57]4、2 。其中一家名称已不详。此外,可考者尚有“贯城李”,也是北京镖局之一,自称是小说《施公案》中神弹李五的后裔 [20](《盗贼类·贼以剪绺术慑盗》,第11册,p5358) 。

镖局中镖师走镖护卫,固然依靠精湛武艺,但也必须遵循走镖规矩,方可做到走镖不失。否则,仅凭武艺或血气之勇,反而会坏事。通过江湖义气,镖局中的镖师与落草为寇的强贼之间,维持着一种相当不错的关系。这就是说,在“镖行”与“贼”之间,维持着一种互相利用的关系。正因为有了“贼”,而且“贼”又讲江湖义气,才使镖局得以立足,吃得开。所以,从绿林响马摇身一变而为镖师者,史不乏例。然镖局与“贼”终究“道”不同:“贼”做的是无本的买卖,多半是走投无路铤而走险的光棍;镖局中的镖师多是有身家的人。一个人有一身武艺,然要进镖局并不容易,必须确实可靠,有人知底担保。所以,做“贼”的人,镖局尽管称他们为“朋友”,但又有“贼”决不能进镖局做事的惯例 [57]13 。

为示说明,不妨详细引用山东人王遂的例子。王遂曾客居京城,为人佣仆。其人力大无比,能举起大栅栏关帝庙前重达五六百斤的石狮,跃上一丈多高的墙垣,人称“神勇”。王遂年少之时,曾在燕、赵为盗。其劫道规矩,是先将铃铛系于箭杆,去掉箭镞,跃马郊外,伺机劫道。等到客商车队路过,就射出响箭,作锵鸣之声,警告车队。行道客商,一遇劫道,无不倾橐献赀以保全性命。其后,王遂因与同辈产生龃龉,弃去强贼不为,改投京城“万盛镖局”。镖局掌柜已60余岁,见到王遂,问懂何武艺。王遂道“随便”。掌柜将他带到后院,地上放着一个铁块,三尺见方,高亦大体相同。掌柜道:“就试着击打此铁块吧!”王遂运气于拳,一击之下,铁块陷入土中寸许,颇自矜负。掌柜颔首道“可”,并不惊异。王遂请掌柜一试。掌柜一击之下,铁块没地。掌柜说:“你新来,用不着担当大事。现在刚好有一位官员,有8000两银子需要带回济南,你若不嫌,试着押一次镖如何?”王遂欣然答应,掌柜给他一面小旗。王遂押镖启程,心想自己也曾做过响马,响马不一定都有精湛武艺,大多靠虚声吓唬客商,这次在途中当看一下响马究竟有何技能。想到此,就将小旗放到怀中,并未竖在镖车上,而自己高坐车辕上。到了中途,响马十余骑飞驰而来,如例发出响箭。王遂佯装不知,镖车继续前行,想看这些响马究竟能怎样。响马莫测底细,不敢过分逼近,抽矢搭镞射向王遂。王遂听到箭射来时仍是锵鸣有声,以为还 是 响箭,并无箭镞,不做任何 防 备,突然箭中肩膀,疼痛难忍。无奈之下,只好急忙从怀中掏出小旗一扬。响马见到小旗,下马道:“错了。为何不竖小旗?”说完,拿出金疮药替他敷药救治,并护送到济南。王遂回到京城,掌柜特加慰问,问其箭伤是否痊愈。王遂大惭,不敢出声。掌柜说:“吾辈镖师走镖,并无败事,难道靠的就是勇绝他人的武艺吗?其实不然,所凭借的还是平日里与绿林豪客有一些交谊。只有遇到顽梗且不可与之讲道理者,实在无奈,才显示一下武艺,藉此震慑其他强贼。若像你这样徒逞武艺,必定会败事。”说完,将王遂辞退不用 [20](《技勇类·王遂拳铁块陷土》,第6册,p2978-2979) 。王遂从一个响马强贼转而混迹镖局,乃至最后被镖局辞退。这一典型案例,已足证明镖局与“贼”之间虽有关系,但毕竟属于两条道上的人。

(三)镖师武艺

镖师走镖大抵还是凭借自己精湛的武艺。从镖师武艺来看,最常见的是习练少林武艺。清代北方五省镖客大多属于“有大力者”,一般练少林《易筋经》 [32](卷5《易筋经》,p303) 。孙贡玉堪称典型。孙氏以勇猛著称,曾在少林习学拳法,学艺既成,从寺后夹弄打出。孙氏回到家乡后,出任镖师,替商贾护卫行旅。同乡中有一位不逞之子,曾为北方强贼之魁,素称骁勇,有“大刀柳”之号,但深知孙氏技击之术,告诫自己手下,轻易不要劫夺孙氏所护之镖,故时常“望帜即驰去” [20](《技勇类·孙贡玉碎钱箸》,第6册,p2979-2980) 。

镖师所用兵器,最常见者为飞镖、袖镖。如左宗棠幕府中有一位谢伯麟,习练武技,擅长掷镖,百发百中。曾在墙上插香枝,密如星点,相距百步,以镖掷之,掷中之处,香枝悉坠 [20](《技勇类·谢伯麟掷镖》,第6册,p2939) 。此“镖”字,原本亦作“标”,称“飞 标”、“袖标”。康熙年间有一位号称“木雅零”的人,本姓朱,是明朝宗室后裔。此人擅长制作奇器,身具奇怪技艺,能将12枝“铁标”藏于两袖之中,举手即发 [58](卷3,p152) 。南昌人万春蕖精于技击,移家居住安义西山,所见南北棒师剑客,技艺无不出己之下。万氏性厌城市,不想再与江湖武士争名。光绪年间,德馨任江西巡抚,幕客何某“以标自负”,擅长拳勇之术,遍识城中武师,并无找到对手,听说万春蕖名头后,派使者将万氏请到南昌 城较艺。两人较技飞“标”,在墙壁上画细圈数十,看“标”能否尽中 [20](《技勇类·万春蕖以气不以力》,第6册,p2965) 。上述两例,可谓“镖”称“袖标”、“飞标”之例。“镖”亦作“镳”,“镖”、“镳”两字相通。戏台上经常出现的窦尔敦,这是他的乳名,本名叫窦开山,因其兄叫大东,故又叫二东,是献县剧盗。此人擅长舞枪,若人在对面放“镳”,十镳齐发,窦尔敦都能用枪抵住镳锋,使其反射,十不失一 [20](《盗贼类·窦开山盗妇女》,第11册,p5316) 。此为史籍“镖”作“镳”之例。

四、余 论

综上所述,镖局乃至镖局故事,无疑已成武侠文化的重要内容。欲对中国武侠文化有更深入的解读,不能不拓展研究外延,将镖局故事引入其中,加以重点考察。中国传统镖局的出现,主要基于以下两点:一是因经济长足发展而带来的自由商旅,商人时常结帮远行天下。二是商人经商途中,水陆道路不宁,常会遇到抢掠的劫盗。为了保证旅途安全,不得已出重赀雇请保镖,以防抢掠。前者是经济的繁荣与发达,而后者是通过军事防御而保证旅途的安全。两者的自然结合,方有镖局的诞生。

基于此,则又可进而断言,镖局的源头有以下两个:一是镖局起源于至松江府贩卖标布的“标客”与“标行”,时间大约为明万历末年至崇祯初年;二是镖局起源于明代的“标兵”,时间早则在明嘉靖以后,晚则在明隆庆、万历时期。至清代,镖局达臻全盛。

毫无疑问,镖局的职责在于维护商旅的安全。行经强盗时常出没之处的商旅,只要给镖局交纳一定的保险金,镖局便会派出镖车护送旅客出行。镖车上事先插有标帜,经常行劫之人见有镖局的标帜就会罢手不劫。就此而论,正如日本学者桑原隲藏所言,与其说是忌惮镖师的武艺,“莫如说是镖局事先已和行劫之人作了妥协,双方达成一种妥协和默契”。由此可见,“妥协性”确实是中国人的“国民性”之一 [55]169-170 。

正如卫聚贤所言,镖局最初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行旅,随之而来者,则包括代运现金之责。可见镖局的设立,是为了解决商人所带现款的困难。而由镖局衍生出来的票号,则更是为了抵制镖局转运现金运费的高昂 [2]7 。其实,票号起源于明末已经出现的“会票”,大致与镖局同时出现。由镖局、票号诸问题,更可推论出一系列题外之说,即许多盛行清代的公私制度,如幕宾师爷 [59] 、镖局、票号、天地会或洪门、青帮之类 [60] ,无不可以将源头追溯到明代。诸如此类课题,或已有人初作探讨,或则有待于后来者进一步探究。

注释:

①细检文献,就明代标兵进行专题讨论者,仅有肖立军《明代的标兵》一文(刊《军事历史》,1994年第2期)。此文主要内容后又收入氏著:《明代省镇营兵制与地方秩序》(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章。尽管肖氏的研究有创辟之功,然尚较为粗疏,对标兵与镖局之关系更是付之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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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宝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