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特茅斯学院申请成功案例(达特茅斯学院:我容易吗?与政府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才生存下来)

最后更新 :2023-04-29 20:24:50

达特茅斯学院:我容易吗?与政府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才生存下来

导读:提起美国高等教育,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闻名遐迩的常春藤八所私立大学,其中有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这样人人尽知的名校;其实还有一个小老弟不太为人熟知,叫达特茅斯的学院,它不仅是美国历史上最悠久的顶尖学府,还是美国本科教育排行榜常年前三的存在;为什么世界最顶级的名校联盟中还有一个名字叫学院而不是大学的存在呢?

这是为了纪念学校史上卷入的一起的诉讼案件――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这起案件不仅确立了美国私立大学高度自治的传统和学术研究的充分自由,还在法治层面进一步将美国宪法规定的契约神圣原则延伸到了“法人”这个特殊的人,激发了包括高校在内的私人财产组织的经济活力,并造就了美国高等教育私立大学蓬勃发展的局面。

达特茅斯这所小而精的学院,在成立之初遭遇了生死存亡的争斗,当时的新罕布什尔州颁布法律欲将其收归公立;学院董事会顶着重重压力,一路将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在首席大法官马歇尔的主审下最终才得以保全,所以保持“学院”之名至今。

这起案件看似普通却并非寻常,入选影响美国法治的25大司法案例之中,学院最终获得胜诉不仅是私人对政府的胜利,结果也不只仅影响达特茅斯学院的生存及发展,而是广泛影响了美国所有的学院和文教机构,让教育这块净土远离政治斗争,延续自治传承和学术研究。

案件的终审判决,肯定私立大学的"法人"身份,明确政府与学院之间是“契约”关系,应当遵循合同自由行事不得随意更改,政府应当尊重契约自由下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原则;这对以判例法为主的美国来说,进一步明确了资本主义的契约经济原则,对美国法治与社会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让个人和公司都可以以这一判例为根据,反对政府对其活动进行过多的干预,是对民主与自由的有力促进。

大学的充分自治和学术自由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动力所在,“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的裁决直接助推了美国私立大学的蓬勃发展,间接的又推动了美国经济、社会、政治的进步与发达。

01

神奇的达特茅斯学院是如何产生,又是如何卷入诉讼之中的呢?

牧师伊利·扎维洛克希望建立一所学校,用来教育当地的印地安人和白人中的年轻人,便向当时的英国驻北美总督提出申请,因为美国此时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一切要看英国人的脸色说话,经过层层请示后终于获得英王的批准。

于是在1769年时,依据乔治三世亲自签名的“特许状”设立了学院,自己亲任院长,因为建校资金是由达特茅斯伯爵二世初步捐赠,所以学院为了纪念初始捐赠人达特茅斯,便以其名字命名学院。

在“特许状”的允许下,学院可以继续接受捐赠,建立信托基金,成立董事会来统一管理学院的教育及发展。但在老院长去世后,他的儿子惠洛克续任院长;此人是华盛顿麾下猛将,独立战争功勋,打仗有一套,但管理学校却有所逊色。

久而久之,便与董事会产生了矛盾,双方都不妥协,直接开始斗争,但董事会作为学校的决策层,开会直接炒了惠洛克的鱿鱼。惠洛克岂会就此罢休,他充分利用董事会成员多为联邦党,而执政的州政府及议会多是共和党的政治形势,通过党派协商后共同研究打击政敌的学院。

于是合谋之下,州议会直接通过一部法律,欲将私立的达特茅斯学院收归公有;并说现在是美国人自己当政,学院的做法是享受贵族特权,乔治三世的“特许状”已经没有法律效力。

董事会辛辛苦苦把学院发展壮大,没拿政府一分钱,怎么能说是公家所有就轻易退缩呢?而且对董事会成员来说,一向视学院为他们的私有财产;不管是英国还是美国,法律不都是要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吗?而且这“特许状”是学院与政府的契约啊!即使新政府当政也不能随便撕毁吧?

因而,便在新院长的领导下坚决抵制州议会的法令。但天有不测风云,值此一致对外的关键时刻,学院的秘书伍德沃德(共和党)背叛了学院,站在州政府一边,与前院长惠洛克一道反对董事会,还偷偷将学院的印章及账本等许多重要资料带走。

达特茅斯学院迫于无奈,便将伍德沃德告到了法院,希望州法院能主持公道,案件表面看来是告学院的原秘书伍德沃德,其实质告的是州议会法律及支持伍德沃德的州政府的违法,但是学院败诉了;无奈之下只能一边筹措资金,一边将案件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以寻求改判的机会。

一个州为了一所学院,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并没有制衡而是开始合作,这对一个刚成立的号称民主的、“三权分立”制衡的国家来说是相当危险的事情。达特茅斯学院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联邦最高法院身上,但令人担忧的是,七位大法官中有五个是共和党人士,好在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是联邦党,让他们抱有一丝希望。

02

马歇尔大法官审理“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时,不能轻易的否定州议会的法律效力,必须给出令人足以信服的法理,这样才能平衡各方面的关系

收到这个案件后,马歇尔也非常头疼,因为案件被人炒作到了是遵循英国老殖民做法,还是维护新美国独立政权必要性的高度上,所以他必须给出令人足以信服的理由。

案件该如何审,如何平衡各方面的关系?如果简单支持了州议会的法律,那么政府的契约精神又何在?

好在马歇尔得到了两个强有力的支持:

一是原告律师的经典辩护让州政府哑口无言,赢得了民众的支持。为达特茅斯学院辩论的律师韦伯斯特,就是它自己培养的优秀学生。韦伯斯特的辩论词有法理支撑,又有情理代入,堪称经典:

“达特茅斯学院集私人之善业,持“特许状”而立,是接受私人馈赠的结果,如州政府所说它是公共机构,那么对学院的馈赠,就变成了对州政府的馈赠;在此之前有谁听过对医院,对福利机构的馈赠是对政府的馈赠呢?所以政府的行为是对私有财产的非法侵占……对于我来说当看到母校四面楚歌,仿佛看到了凯撒在元老院任人宰割!我似乎看见了人们的财产处于政治中的风雨飘摇;如果判决学院败诉,必然使全国所有的文教机构处于时刻不停的党争和政治的斗争之中,这是一种危险的作法。如果此类特许状可能随时被夺走或者损害,那么一个人的财产,一个人与政府的契约也是否会被随意剥夺?那么所有的高尚都会离学校而去,学校就成了政治角逐的舞台,而不是教书育人的地方”。

韦伯斯特旁征博引,慷慨激昂,合法合理的辩论;让从不动情的马歇尔大法官在法庭上多次哽咽,民众更是肃然起敬。为了慎重起见,马歇尔不得不宣布择期宣判。实际的辩论词更为精彩,在此不便全部列举,总之堪称美国法治史上最经典的辩论词蓝本。

辩论的成功,从法理和情理上打败了被告的气势,感染了包括法官在内的所有人,为争取胜诉判决起到直接作用。

二是马歇尔有宪法这把尚方宝剑,就是美国宪法对私人财产的兜底保护性规定,著名的契约神圣原则的支持。

《美国宪法》第十款,无论何州,不得缔结条约、加入任何同盟或邦联;不得通过公民权利剥夺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

马歇尔综合情况评估后,发现他只需要从法律上论证两个问题,那么判决就足以令人信服,没有异议:

一、达特茅斯学院的特许状能否看成是联邦宪法所要保护的契约?

马歇尔从法律角度发现,学院的特许状就是一份契约,特许状确立的学院是一个私人团体而非州议会所认定公共机构。

因此他论证到:“本案的种种条件说明“特许状”构成了一个契约。学院向英王申请的特许状是为了建立一个宗教和人文机构,申请书本身已说明为立校已有大量捐赠,学院创立后将转给学院管理机构董事会,后来捐赠财产如约转让,这符合一份完整合法契约的所有要素,这一切行为是私人与原政府协商后共同选择的结果。”

所以,州政府不能干涉学院所拥有的绝对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和管理权,因为宪法契约条款的目的就是保护私人产权,它不允许各州损害州与学院之间最初的契约义务。即使为了公众利益,州议会根据形势的变化通过法律的形式来改变契约,破坏了契约的神圣原则,契约不会因为美国独立而失效,它是永久有效的。

学院就是一个“法人”,它可以像人一样管理自己的事务,掌握自己的财产,根据美国宪法,州议会立法干涉学院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契约权利,是违宪行为,理应无效。

二、新罕布什尔州议会通过的法律构成毁约行为。

既然宪法契约条款中所包含的“财产权”同时包括了“法人”这个特殊人的权利,那么立法机构对法人组织活动的立法调节就有违反契约条款的嫌疑。而且,用未来的立法对过去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明显违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否则就是不民主、不法治的做法,这对号称民主、自由的法治国家的美国来说,岂不是一个笑话

所以马歇尔强调,宪法契约条款“要限制未来立法部门对财产权的违反”,其实这是对宪法的重新解释,有人认为他极大地扩大了契约条款的涵盖范围,而这恰恰是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下司法权所享有的特殊的宪法解释权,可通过违宪审查来完成制约其他两种权利的过程。

其实这是告诉州政府,要遵循捐赠人的本意,将钱用在学术上,捐赠本身也是一种契约关系,法律应该保护想行善的人的善意得以实现,否则就毁坏了契约和阻止了人们继续行善。马歇尔最终宣布案件中原告学院一方获胜。

03

“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通过裁决州议会制定的法律违反宪法无效,巩固了“契约神圣”这一释放经济活力的原则,对美国经济的发展与法治体系的完善影响深远

在判例法国家,一个优秀的判例就足以引领一个新的法治风向,“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最终以学院获胜结案,再次证明美国三权分立的制衡,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维护法治与民主的作用。判例成功激发了更多的“法人”及个人的经济活力,促进了美国私有制经济的发展。

亨利·梅因:达特茅斯学院案的判决成为“许多美国大铁路公司成功的基础”。

从侧面说明,这个案例的成功,在现实生活中保证了法人对经济力量的充分运用,由此在充分自主的条件下开拓市场,收获利益。资本主义经济本就是建立在私有化基础下的分配机制,所以保证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对促进市场活动,拉动经济增长价值无限。

从美国治理角度来看,如果所有的私人团体和民间组织都可以像自然人一样获得宪法的保护,那么政府伸向市场的手就会变短,经济的活力便会激发而出。

马歇尔从宪法上解释并限制了各州的权力,让不同形式的私人经济和社会活动,拥有了不受各州政策调节和干预的权利。这就鼓励了私有企业、民间组织的蓬勃发展,为当时美国工业化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是对美国商法完善的潜在法治贡献。

结语

达特茅斯学院的结局虽然限制了政府的权力,缩小了州议会立法权的行使,但其充分保护契约权利,减少政治干预的做法却极大的解放了私立大学的生命活力,所以私立大学才得以蓬勃发展,像常春藤一样生机勃勃,教育学术得以自由开展,为美国社会、政治、经济各个方面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

总的来说,最高法院这一判决使契约意识深入人心,契约自由得到普遍尊重,对市场经济的贡献意义重大。

时至今日,达特茅斯学院的校史上写着:“惠洛克建立了学校,但韦伯斯特使它重生”;所以“学院”二字即是历史的铭记,又是文化的沉淀,存留下来才是对达特茅斯学院最好的诠释!

参考文献:

美国《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百科: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

- END -

税务美国留学(24fall申请已开放!美国三大名校会计硕士留学项目盘点)

哀求已开放美国三学名校管帐硕士留学项目清点美国的管帐教导享有国际名誉其管帐硕士项目...

日本留学搞(我,去日本留学花了70万,毕业做物流月薪才1万,而且晋升还很难)

我去日本留学花了万毕业做物流月薪才万并且提升还很难这是我们报告的第位真人的故事我是...